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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香港居民可否在香港成立本地有限公司?

 

答. 非香港居民也可以在香港成立本地有限公司。如果你並非經常留在香港,或不熟悉成立公司的手續,你可徵詢本地專業公司,例如:律師行、會計師行或秘書公司等的意見,並委託他們代表你在香港成立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義股本金額和創辦成員的人數是否有任何規定?

 

答. 《公司條例》並未就有限公司的名義股本訂定最低金額。在香港成立一間股份有限公司,須最少有一名創辦成員,而每名創辦成員須持有的股份數量最少為一股。

 

公司在申請成立或開始營業時,有否實繳股本最低金額的規定?


答. 《公司條例》並沒有規定公司實繳股本的最低金額。 

 

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可否將其註冊辦事處設在香港境外?


答. 不可以。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註冊辦事處必須設在香港境內。 

 

商標註冊處會否因為我的有限公司名稱已於公司註冊處註冊而批予該名稱成為我的註冊商標? 


答. 在香港,有限公司註冊和商標註冊的作用各異,它們受不同的法例規管,並由不同政府部門管理。公司註冊處負責註冊本地有限公司和在香港以外成立為法團並於香港設立營業地點的非香港公司,而由知識產權署管理的商標註冊處則負責辦理商標註冊。因此,即使你已使用該名稱在公司註冊處註冊了本地有限公司或非香港公司,並不代表該公司名稱可以獲得商標註冊。商標註冊處會就每一宗商標註冊的申請進行審批,以決定該申請是否符合《商標條例》(第559章)及《商標規則》(第559A章)所訂明的註冊條件

 

 

香港地區之外籍人士勞務稅率?

 

薪俸稅的納稅人是在香港任職或受雇而獲得或賺取入息的個人。入息,包括薪金或工資、酬金、假期薪資、佣金、花紅、賞金、額外收入或津貼、退休時的獎賞或報酬及長俸等收入,僱員享 受僱主免費提供住房待遇或繳納住房費而得到僱主提供補償,也應作為個人所得納稅。個人因在公司任職或受雇而有權獲得該公司的股份,並運用或轉讓該權利而取員提供的假期旅行支出, 根據退休金計劃而領取的退休金以及一個課稅年度內在香港逗留時間不超過60天,或在兩個連續的課稅年度在香港逗留時間不超過120天的,其入息被排除在徵稅範圍以外,也不納薪俸稅。薪 俸稅的計稅依據為應納稅所得額,即所得(入息)總額扣除必要費用和生計費用後的餘額。經認可的慈善捐款亦可扣除,但捐款總額不得少於100元,不得超過經扣除開支後入息的10%。必要 費用是 指不屬於私人或家庭消費,而純粹用於增加收入的必需費用。生計費用(個人免稅額)是指涉及納稅人本人、配偶、子女和其他被贍養者生活費用的開支。費用扣除標準根據通貨膨脹及稅收 政策等因素在每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中予以調整公佈。

薪俸稅實行超額累進稅率,但計算出的應納稅額不得超過扣除前應稅所得的16%。課稅級距及稅率也是根據通貨膨脹及稅收政策等因素每年予以調整。

薪俸稅按年徵收,實行嚴格的僱主與僱員雙問申報制度,不實行僱主支付僱員的扣繳。僱主必須提供招雇、解聘僱員情況及申報僱員報酬資料,每年4月1日至5月1日向稅務局申報上一年度僱員 薪俸情況。僱員須在每年5月1日至6月1日申報本人薪俸情況,填寫薪俸稅申報表。稅務局通過計算機處理加以核實和審查,發出稽徵和納稅通知書。納稅人在本年度應繳納的稅款,在當年7 月至8月預繳一次(約占稅款的75% ),年終結算。預繳稅款是根據上一年度應稅所得計算,如果收入不正常可進行估算。如果是在年度中間取得的收入,則應就從取得收入之日起至年度終了之日止的所得額徵稅。但在本年度 所得少於上年度所得時,則按本年度所得計徵稅

 

註冊本地有限公司需付多少費用?


答:註冊成立一間有股本的有限公司所需費用包括申請費港幣1,720元,以及名義股本註冊費,每港幣1,000元股本(不足港幣1,000元亦算作港幣1,000元)收取港幣1元,名義股本註冊費的上限為每宗港幣30,000元。如果你的公司未獲批准註冊,你可申請退回申請費用中的港幣1,425元及名義股本註冊費,但港幣295元的存放費用則不可退回。

註冊一間無股本的有限公司所需的費用,是根據公司組織章程細則內述明的成員人數計算,25名成員或以下為港幣170元,成員人數超過25名但不超過100名為港幣340元,首100名成員後每增加50名成員或以下需多付港幣20元,上限為港幣1,025元。

 

 

非香港居民可否被委任為有限公司的董事及秘書?


答:非香港居民可被委任為公司董事。但是公司秘書如屬個人,須通常居於香港;如屬法人團體,則須在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或營業地點。


每間私人有限公司最少須有一名董事及一名秘書。如公司只有一名董事,該名董事不得兼任該公司的秘書。


 

香港的利得稅稅率是多少?


答:

(1)

一般稅率(適用於2008/09及其後的課稅年度)

 

 

法團

: 16.5%

 

 

法團以外的人士

: 15%

(2)

寬減稅率

 

 

 

 從符合資格的債務票據所獲得的利潤或利息收入,

以及專業再保險公司的離岸業務所得,其稅率為一般稅率的一半。

 

 

不依時繳稅有何結果?


根據《稅務條例》第71(1)條,依照稅務條例條文而徵收的稅款,須按評稅通知書內所指示的方式在該通知書內所指明的日期或之前繳付。若非如此繳付稅款,須被當作為拖欠稅款。

如在評稅通知書上訂明的日期後納稅人仍未繳交第一期暫繳稅,第二期稅款將視為立即到期論。評稅通知書內倘未繳付的應繳稅總額將全數被視為欠稅,稅務局得立即予以追討。

稅務局局長可立即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XII部的規定,採取法定追稅行動(包括徵收百分之五附加費、向第三者發出追收稅款通知書及進行法律行動等)以追收欠款。

 

 

 

根據《公司條例》註冊的公司何時須要提交周年申報表存檔? 


有股本的本地私人公司須每年(成立為法團的年度除外)於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起計42天內,提交周年申報表存檔。至於其他本地公司的周年申報表,則須於公司的周年大會後42天內,或於通過以代替周年大會的書面決議日期後42天內,連同經審計並在周年大會上提交公司省覽的帳目的核證副本一併提交。


非香港公司則須在該公司根據《公司條例》第XI部註冊的日期的每個周年日後的42天內,提交周年申報表存檔。

 

我的有限公司名稱已於公司註冊處辦理登記手續,我是否可以利用該有限公司名稱作為商標使用?該名稱會否自動獲得註冊商標的保護?


答:在香港,有限公司註冊和商標註冊的作用各異,它們受不同的法例規管,並由不同政府部門管理。公司註冊處負責註冊本地有限公司和在香港以外成立為法團並於香港設立營業地點的非香港公司,而由知識產權署管理的商標註冊處(www.ipd.gov.hk/chi/trademarks.htm)則負責辦理商標註冊。因此,即使你公司的名稱在公司註冊處註冊,並不表示公司有必然權利將公司名稱作為商標,使用於推廣或經營其貨品或服務上。你必須另行向商標註冊處申請註冊你的商標,才可獲得根據《商標條例》所授予的保護。 

 

 


撤銷註冊、剔除註冊與清盤有何分別?


答:三者的結果都是把公司解散。清盤過程包括結算公司帳目及變賣公司資產,以便把淨資產分配予公司成員和將公司解散。有關程序載於《公司條例》第V部。不營運但有償債能力兼且符合有關法例規定的私人公司(參閱問1),可根據《公司條例》第291AA條藉撤銷註冊這項簡易法律程序將公司解散。以解散不營運的私人公司來說,撤銷註冊是比較簡單、廉宜和快捷的程序。申請人可向公司註冊處處長提交指明表格(表格DR1),申請將公司的註冊撤銷。至於剔除註冊,現行法例並無訂明向公司註冊處處長申請剔除註冊的條文。剔除註冊是法例授予公司註冊處處長的權力,處長如有合理因由相信某公司是不營運公司,可以把公司的名稱自登記冊上剔除。當公司的名稱自公司登記冊上剔除,公司便告解散。 

 


有關我們

浚滙(香港)有限公司  (MarbleConsultants)是香港註冊服務機構,擁有逾十年豐富企業顧問經驗。本公司為客戶提供完整的企業解決方案,包括協助客戶註冊香港有限公司離岸公司開立公司賬戶,我們亦提供會計稅務秘書核數安排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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